发布日期:2021/7/12 10:59:58 访问统计:4437
为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丰富我县革命文物和现当代馆藏,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吉安县博物馆特向社会各界征集革命文物和现当代重要物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840年以来,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历程中,见证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伟大斗争、见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救国兴国强国伟大贡献的重要物质文化遗产。以反映中国共产党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有关的革命文物为主,以及现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科技艺术和自然资源的代表性物品,包括其它历史文物。
1、生产工具及产品类: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手工业等各行业生产设备工具及产品。
2、生活用具类:包括服装饰品、家具、厨具、家用电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文体娱乐用品等与家庭生活有关的物证。
3、文献档案类:各类图书报刊、手札手稿、文件、文稿、 账本、信函、电报、教材等,尤其是与重大事件、重要会议有关的物证。
4、票据类:反映社会发展 变迁的票据 , 包括粮票、布票、煤票、油票、肉票、债券、存单、存折、邮票、车船票等。
5、影像资料类:包括各类照片、图片、录像资料、录音资料、纪录片、影视资料等。
6、证章牌匾类:各类奖状、证书、奖章、纪念章、 徽章、奖杯;牌匾、门牌、路牌及其他标志物。
7、文学及艺术品类:反映社会发展变迁的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的典型代表性作品,包括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等艺术品;年画、剪纸、风筝、皮影、雕刻、漆器、剌绣、面塑、泥塑等手工艺作品。
8、与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相关的物品类:国家领导使用过的物品,以及为此制作的宣传品、纪念品;在各行业有突出贡献及重大影响力的代表性人物的相关物品;重大事件见证物等。
9、其他能够反映现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物证、科技艺术和自然资源的代表性物品。
二、征集原则
1、以自愿捐赠为原则,以文物或物品来源合法为前提,接受个人、集体以及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无偿捐献。
2、坚持严格筛选、标准符合的原则。按照国家公布的统一的博物馆藏品定级标准严格筛选,选择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能够反映现当代重大事件的独特藏品。
3、坚持去伪存真、去粗取精的原则。对收集来的文物、标本信息,经过严格鉴选,确定藏品的价值,方可收为馆藏。
4、对于入藏博物馆的捐赠物,我馆将为捐赠人开具凭证,做好入选藏品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于2021年12月,根据实际情况对所捐物品认定为珍贵文物的捐赠人及捐赠物通过网络、博物馆公告等形式公布和鸣谢。
三、征集方式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以个人或单位形式捐赠。
2、影像资料类可发至吉安县博物馆邮箱:jaxbwg@qq.com。照片、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需标注时间、地点、内容等基础信息,敬请留下捐赠人姓名及电话,方便联系。
3、文献、实物类文物捐赠至吉安县博物馆,经过专家鉴选决定收藏后,将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四、征集时间
自 2021年6月20日至2021年10月30日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jaxbwg@qq.com
联 系 人:赵飞
联系电话:0796——8433516
地址:吉安县富川路文广大楼6楼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
版权所有 2015-2025保留所有权利
联系电话:18146766541 0796- 8433516 赣ICP备16009587号 赣公网安备 36082102000092号
网站版权由吉安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吉安县博物馆、吉州窑博物馆)所有 技术支持:吉安县庐陵科技 备案号查询:工信部网站:https://beian.miit.gov.cn/ 你是本站的第 位访问者